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5 | 文章来源:顺义安监局 | 责任编辑:顺义安监局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京安监发〔2015〕108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
2015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安全
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市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总体工作安排,现就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初次申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零售)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已持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零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16年3月31日前到期人员。
(三)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员和守护员。
(四)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名、考试、领证安排
(一)现场报名和审核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3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报名人员到所在区县的报名点报名并现场审核(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工作,要根据本区零售网点布局和数量情况,审核初次和复审考生的报名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10日—11日。
2.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加盖区县安全监管局印章。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 9:30-11: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3.考试方式: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四)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后通过答题系统,当场出成绩,也可在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五)领取证书
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所在区县安全监管局领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和《考核合格证明》。
三、报名和考试要求及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申请表》1份(见附件2),或《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考核申请表》1份(见附件3);
2.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份(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仓库保管员和守护员除外);
4.报考人员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须提供近期同版深色上衣半身免冠白底彩色2寸照片1张和电子版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高度与宽度的比为5:4;报考人员是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须提供1寸近期深色上衣半身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5.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须出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岗位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有效证明原件1份;
6.延续申请人员须提交《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上述提交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申请表》、文字材料打印件、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与实际不符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取消考试成绩。
(三)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模拟在线考试系统进行练习,熟悉计算机考试环境和操作方法。
(四)申请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不收取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零售)相关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报名、培训、考核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
(二)各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零售)报名工作;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批发、零售)报名审核和考务工作。
(三)各区安全监管局要指定部门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及时汇总考生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将报名资料报送北京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
(四)各区要认真组织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必须认真落实培训内容,严格教学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五)各区安全监管局要配合做好考试的相关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考前组织和维持考试纪律工作,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对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坚决制止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安全生
2015年11月24日
(联系人:苏湘生;联系电话:63917701)